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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文章类型:新闻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2006年10月1日9:56
市教育局近日敦促学校建立申诉委员会或者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维护老师和学生利益,以及避免自己陷于被动的地位。
市教育局昨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通知》是根据前一阶段对学校依法治校检查中发现存在薄弱环节而制定的。
在检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学校已经建立了教师聘任调解或仲裁机构,但是,却没有综合性申诉机构。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成立“申诉委员会”,制定《师生申诉工作制度》,受理师生投诉。
近年来日益增多的教育涉法纠纷案件给教育界敲响警钟,《通知》要求学校建立《学校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工作制度》,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发展规划、对外签订合同等工作实施法律审核,以避免学校决策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减少工作失误。
市教育局说,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此外,通知还要求公办学校要制订《学校章程》,所谓的《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章,是学校一切工作和制订其他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
文章出处:动态网站制作指南
文章作者:SAY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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