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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央企全球首招企业总法律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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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新闻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2006年9月4日1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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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6年两批公开招聘15名央企高管之后,国资委第三批招聘将正式启动。此次受11户央企委托,国资委首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11名央企总法律顾问。
这11户企业分别是: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
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彩虹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央企招聘企业总法律顾问是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加快推进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一个现实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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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动态网站制作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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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SAY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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